新品特色:缴费期限为5年,保险期限为10年。每份保险费1000元,3份起售,客户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购买的份数。
客户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作为满期生存保险金,另外还有每年按保险金额来进行的红利分配,能够进一步提高收益,有效防范通货膨胀。增额交清的红利领取方式,直接将红利转化为保险金额,使客户的基本保险金额和满期收益每年俱增。
如保险期间内,客户遭遇疾病或意外身故时,将分别获得1倍、两倍的基本保险金额*已缴费年度的身故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金
一、疾病身故或18周岁之前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给付
①交费期满前: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保单年度÷交费期间
②交费期满后:基本保险金额
注: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二、18周岁之后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给付
①交费期满前:基本保险金额×2×身故时保单年度÷交费期间
②交费期满后:基本保险金额×2
注:18周岁之后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给付以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与200万元(人民币)之和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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