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期保险金
1.满期保险金如何计算?
答:按收到满期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和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满期保险金=投资单位数×投资单位卖出价
2.若客户选择在保险期满后第五年来领取满期保险金,期间(5年)的受益如何计算?
答:期间的受益根据投资帐户资产运作情况计算,这期间客户仍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并分享投资收益。
3.满期保险金是否五年内必须领回,假如不领回怎么办?
答:依照保险法规定五年内受益人有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超过五年客户利益则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平安公司为了维护客户的利益,规定:第五年末投资资产被转出投资帐户,投资终止,客户可随时申请全部领取。此后的帐户没有利息。
4.满期保险金申请领取后,是否可以取消申请?
答:不可以。
5.保险期满后超过三十日内不领取满期特别给付金,将如何处理?
答:据条款规定,如逾期不领取,满期特别给付金将自动转入投资帐户,按保险期满三十日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计算相应的投资单位数。
6.满期特别给付金在期满30天以后,受益人能不能领取?
答:期满特别给付金在期满后30天以上未领取,将自动转入投资帐户进行投资运作。期满五年内投资帐户中的资金可以随时申请领取。
7.在保险期满之前发生的部分领取行为将对满期特别给付金的给付产生怎样的影响?
答:有部分领取时,则满期特别给付金按部分领取比例相应减少。
8.领取满期特别给付金时,是否必须同时领取满期保险金?
答:满期保险金与满期特别给付金必须同时申请领取,且不可部分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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