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投保万能险,遇有家庭财务困难等可缓缴费,但保险保障权益不失犹在。
在投保交纳了首期或以后的期交保费后,当出现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或收入不稳时,在保单现金价值足以支付后期保障成本时,可缓缴或暂时不缴保费但还不误保险人对保障成本的按时收取,使合同仍有效、账户然可存,保障权益不失犹在。在当财务困难改善或收入回复正常时,再按顺序依次补交以前各期缓缴的期交以及最后当期期交的保费即可。这显示的是万能险的“缴费灵活性”。
不过同时要注意的是:在每月结算日零时若保单价值不足支付保障成本时,则从次日起进入60天宽限期;宽限期内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仍会得保险人在扣除欠交保障成本后的保险金赔付;若在宽限期结束后仍未交费的,则自宽限期满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中止期保险人免责,若中止2年内复效未成则只能被廹中途退保;若退保,就只能得到现金价值,投保时间若短如4年则还要损失一定的已交保费。故提醒投保人,此况要力避。可在投保前或投保后早做未雨绸缪:或是采取趸交,断掉往后之忧;或可据己需要和收入及财务变化情况降低保额暂脱窘境,俟司机在备可保性前提下再恢复甚至提高保额;或当资金充足时,亦可多存保费于账户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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