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埋单,农户及其所雇工人发生死亡伤残,每人最高可获赔10万元
上个星期,奉化江口街道横里埭村种粮大户李小平拿到了2万元保险金。这是今年6月奉化推出“水稻种植保险附加雇主责任保险”以来,农业保险事业部奉化农险部的首例赔付。
“这笔赔付款为我分担了近半损失。”李小平感慨地说。两个月前,他雇用的一名小工在田间治虫时发生意外伤害,光医药费就花了好几万元。“农忙季节最多时有二三十个雇工在田间干活,就怕出点意外事故。如今,有了‘保护伞’,阿拉大户心里踏实多了。”
近年来,随着农户种粮积极性提高,承包土地面积扩大,长期或临时佣工人数越来越多,类似的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去年,江口街道一种粮大户因雇工在作业途中乘坐农用车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支付了30多万元赔偿金。种粮农户要求投保意外伤害险的要求十分强烈。
据介绍,“水稻种植保险附加雇主责任保险”把水稻种植农户及其所雇工人列入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种植面积50亩以下的,保险限种植户本人;50亩以上的,每增加50亩,可为一名雇工保险。水稻种植农户及其所雇工人一旦发生死亡或伤残,每人可以获得最高10万元的赔偿金,其中伤残按等级计算,医疗费补偿金最高每人可获得2万元。到目前为止,奉化全市已有9.78万亩水稻投保,参保农户达6261户。每亩2元的保险费,由奉化市财政拨款,为种粮农民埋单。该险种推出两个多月,奉化农险部已受理此类案件3起。
据了解,自2007年奉化设立水稻种植农业保险以来,奉化农险部已开办相关农业保险险种12个,理赔农户损失2228万余元。(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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