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台《试行意见》很大程度上参考了该项“原有政策”,其中将实施对象从“高级技师”扩展到了“企业各类人才”,但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年龄,原则上女性不超过60周岁,男性不超过65周岁等规定并未作出修改。
鲍淡如表示,在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对高级职称的人才有过明文规定:副高级职称男性退休年龄到65岁,女性到60岁,我们以此为参考制定了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的年龄。
根据现有政策,《试行意见》对于所有企业均适用,不论所有制,不论企业规模大小,按照企业各自的决策程序决定,决定后到上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即可。
外界普遍关注,上海试行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对象是否会从“高级技师”向“各企业人才”进而向机关、事业单位推开。而从目前种种迹象表明,建立涉及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法定”延迟退休机制的学术观点愈来愈受到决策层认可,并已经被上海市采纳。
中国社会科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此前在该院发布的2010年《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就建议,“适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建立应对老龄化的长效机制”,并称“可考虑从自愿、弹性延迟入手,选择部分地区(如上海、广东)试点,对高职、高知、高技等知识型群体、短缺类人才实行延迟退休政策。结合人口结构变化,采取渐进方式,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
事业单位延迟退休也已经被提及。今年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人大代表张丽丽提交了一份关于男女同龄退休的建议,在调研中她发现,事业单位的女性员工要求延迟退休年龄的呼声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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