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某寿险公司承保了公司成立以来最大个人寿险保单,客户年交保费1450万元,交费期10年,寿险保额2亿元。今年5月份,深圳出现了两笔总保额均过亿元的保单,而在去年9月份深圳某寿险公司曾签下总保额为1.09亿元的巨额保单,当年缴费102万元。
有险企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的大额保单出现稳中有升的态势。有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6月份,某寿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人身险保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保单共有400多件,同比上涨85%。
有专家认为这些高额保单在提供寿险保障的前提下,还可以为投保人提供避税和资产传承的功效。据介绍,现在倾向于购买高额保险的大多为企业界人士,而他们投保大额险的主要目标是避税和避险。
对“避税”一说有专家表示不解,“这一切都是源自于尚未开征的遗产税,对还没有开征的税种是避无可避,即使开始征税,也有一定的起征点,门槛较高,与普通人关系不大。”
有专业人士表示,“若单纯考虑避税一说,则在投保时有讲究,投保人在投保时最好要指定受益人,保险赔偿金才会不被作为遗产处理,且不需要用于偿还债务。”据介绍,若保单没有填写指定受益人,则被保险人发生身故后,保险赔偿金将有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来领取,“一旦按法定继承,很有可能被划归为遗产的管理范畴,到时候是否征税或许存在争议。”
上述人士还表示,并不是所有保险都有全额避税的功能,普通寿险是以被保险人身故为保险金支付条件,受益人在经由被保险人指定后可以领取对应的保险金额,即基本保额,这笔费用是不被纳入遗产范围的。律师周庆元指出,“分红险每年到期都会有分红收益,但很多消费者会选择当年不领取再存入保单中进行累积生息,到最后一次性领取,这时候保险赔偿金则是由基本保额加上投入款项的累积分红共同组成,所以一旦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在领取赔偿金的时候,基本保额则不属于遗产部分,但分红事实上是被保险人生前所得,当受益人在最后领取的时候将会被划分到遗产部分进行收税。而以重疾险为例,若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领取保险赔偿金也都是生前所得。”
专家观点:保障仍是首要考虑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进行保险投保时需要根据个人的需要,“保险不是一种投机工具,保险最根本是保障。”事实上,有别于银行、基金等产品,保障是保险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富人在选择保险产品方面,除了考虑资产的保值和安全传承外,首先应在自身保障方面作周全考虑,尤其是家庭主要经济支柱,更应首先为自己构筑涵盖意外、健康、身故风险的全面保障,以确保家庭经济的稳定。(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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