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总经理助理柳志坚表示,到2007年10月底,留存在平安人寿的未领生存金已高达26亿元。而此次生存金累积生息,是平安提供给客户的一种生存金领取方式,客户将生存金留存在平安,每年可按平安当时确定的累积生息利率计息,并按年利率进行复利计算,使客户的生存金可以进行复利滚存,实现良好收益。
以一位35岁的沈先生为其刚满月的儿子投保保额10万元的《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为例,该产品每两年返还生存金9000元。如此累计到孩子25周岁时,将共返还108,000元;如果选择累积生息并按年利率3%计算,孩子25岁时生存金累积生息可达157,209元。到孩子88岁时,累计可返还生存金396,000元,如果选择累积生息并按年利率3%计算,生存金累积生息可达1,844,270元,是无息生存金的4倍多。
平安人士表示,客户将生存金留存平安的同时,也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领取生存金,所适用的累积生息利率不变。目前此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是说,何时领取、领取多少的决定权完全掌握在客户手中,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
据悉,平安本次生存金累积生息服务覆盖平安60款含生存金责任的产品,既包含在售产品,也包含已停售的老产品,对于新投保客户和没有办理其他生存金领取方式的老客户,从项目开始日起,生存金可自动留存在平安累积生息;对于已办理生存金自动转账或抵交保费的客户,只需到平安当地客户服务柜面或委托代理人办理一份简单的保全申请,在申请次日即可享受累积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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