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机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法人、驻华机构身体健康、年龄在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外籍在职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符合投保条件的外籍在职人员必须全部投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五人。
保险责任
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按如下规定承担本合同约定保险计划之给付保险金责任(不同保险计划之保险责任详见附表一;有关特定医疗给付约定见本条第一款中的第(三)、(四)、(五)、(六)、(七)项;有关发生在美国的医疗保险金给付约定见本条第二、三款)。
保险计划和保险费
一、投保人在投保时应与本公司协商确定附表一所列七种保险计划之一,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同一投保单位同一级别的被保险人及相关附带被保险人必须选择相同的保险计划。被保险人或其配偶新生产的婴儿若按本合同约定成为本合同的附带被保险人,享有与该被保险人相同的保险计划和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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