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康优全球团体医疗保险(B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被保险人名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机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法人、驻华机构身体健康、年龄在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外籍在职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符合投保条件的外籍在职人员必须全部投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五人。
二、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配偶(六十五周岁以下)和子女(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可放宽到二十三岁),经本公司同意可作为附带被保险人,由投保人统一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投保时,所有被保险人的配偶及(或)子女必须全部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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