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移动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的业务。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应通过互联网完成宣传和销售流程,确认投保意愿并完成网上支付。
该文件强调,保险公司应以总公司名义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实现集中运营和管理,不得在保监会批准设立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机构网站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不得超出合作机构经营区域。
不过,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短期意外险和健康险、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产品,经保监会审批为“网销专属产品”的,可以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
由此,“中小保险公司跨区域经营瓶颈将被突破,获得监管审批的"网销专属产品"将可以跨区域经营。”一位中小保险公司电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按照传统销售模式规定,如果机构在某地没有销售网点,并不能销售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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