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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店卖保险”模式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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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目前保险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很多保险公司都在销售渠道上苦下工夫。有的成立五大蓄水池,有的打造七大中心,但总体来说都是在个险、团险和银保三大主要渠道的基础上,增加电话营销、网络营销、中介营销等来推动保险产品的销售。

  保险营销的变革之根本就是创新出可持续的销售模式。据报道,太平洋、平安和新华人寿保险代理人自己在小区内开设了永久性服务门面店。调研发现,如果某小区的代理人为另外一家公司服务,这个门面店也就改换成这家公司的装饰,很多小区保险销售点是“城头变幻大王旗”。中国人寿泰康人寿乡村服务点经营模式也取得成效,由公司提供整套销售和管理方案,包括人员管理、广告宣传、经营场地、运作流程和资金成本,但乡村服务点较高的费用支出让这两家公司对于乡村服务点准入门槛也不断提高。考虑到保险消费意识和服务问题,我们就会发现,保险销售远非简单的去开店经营就可以的。

  “门面店模式”

  保险销售第一个要解决的是需求问题,解决需求问题就是创新销售模式,建立一种新型门面店模式。

  第一,要求创新加盟店要借势发力增加保险销售信任。

  借势发力要求保险门面店不能单靠自己建或依赖保险代理人去建,而是要借势。现在我国在乡镇或社区的机关单位很多,如乡镇政府、区、村委会、文化站、电力单位、农村银行等等。通过与乡镇的机关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业务开展后利润分成,同时也可以把部分原单位人员辅导成为保险代理人。如果与机关单位难以合作,可以尝试与小型商场或超市联系合作。通过成熟的网络可以迅速在各乡村机构设立保险销售点,借势形成全面覆盖,还可以借机扩大保险销售队伍。

  第二,要求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保险认可度。就是有固定区域、固定地点、固定人员、固定培训、固定产品搭配。

  固定区域要求保险销售按照行政区域对保险销售网点布点划定区域进行宣传和销售,不能盲目布点。这样可以对区域内人员组成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又可以避免无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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