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增设1500元、2000元两个档次,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增加到12个档次,主要是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更多选择,这是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结果,同时也使多缴多得的机制更加明显。《意见》规定,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地方政府应适当增加补贴金额;特别明确规定,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进一步强化了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而同时又明确个人缴费上限,主要是体现这一制度“保基本”的原则,并保持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关系。
记者:有些人担心,参保居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不是能全国通用、终身不变?《意见》对个人账户制度有哪些强调和完善?
负责人:《意见》明确,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意见》规定,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提供的缴费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意见》总结实践经验,对个人账户制度做了两方面完善:一是将原来新农保、城居保“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改为“按国家规定计息”,这有利于适应政策和管理方式的变化,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二是明确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额继承,而不再剔除其中的政府补贴部分。这也增加了参保人员的利益。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