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中包含着许多制度、体制、机制创新。人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当前重点工作:一是指导各地积极地推进两项制度的合并实施,特别要处理好城乡标准衔接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平稳顺利,维护好参保群众的利益;二是抓紧整合经办管理资源,制订施行统一规范的新制度经办规程,为参保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三是广泛深入持续开展宣传,按《意见》要求努力扩大覆盖面,特别是积极引导中青年参保,尽快实现全覆盖;四是加快研究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套政策,确保完成《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
借此机会,我对广大城乡居民和社会各界表达三点期望:第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建立的适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发展特点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参保是解决城乡居民养老后顾之忧的重要途径。希望通过我们的工作,使更多城乡居民了解养老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有能力的居民多缴费、持续缴费,这样可以多得到政府补贴,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更好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第二,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确定社会保障水平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定位于保障基本生活,并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希望各方面对待遇水平的提高保持合理的预期,同时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继续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社会互助等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第三,国家将进一步完善各种监管措施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确保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希望广大城乡居民和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监督,使这一造福亿万群众的社会保障制度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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