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广度,提高诉调对接机制覆盖面。自诉调对接机制运行以来,与北京保险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人民法院发展到13家,覆盖全市法院总数的63%。2013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保险行业联合召开了诉调对接部署会,基本实现北京地区诉调对接全区域覆盖。目前,北京地区诉调对接机制化解包括人身保险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保险代理合同纠纷及与保险公司有关的劳动争议等保险诉讼700余件,调解争议金额7000余万元。
■挖掘深度,发挥诉调对接机制的积极作用。机制运行过程中,探索形成了庭前调解、审前调解、诉中调解和判前调解等多种类、多层次的调解形式,针对保险案件审判不同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拓宽了消费者的救济渠道,降低了诉讼成本,化解了当事双方的矛盾。
■强化力度,保证诉调对接机制的有效执行。首先人民法院依据合同纠纷当事人的申请,确认行业协会出具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保证调解协议的法律公信力;其次行业协会通过自律公约的形式对保险公司履行调解协议进行约束,达成调解协议后,保险公司须在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北京地区诉调对接机制运行以来,调解履约率达100%。
据了解,自2008年北京保监局指导保险行业协会与北京地区人民法院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着力在化解合同矛盾纠纷、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化保险行业与司法系统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