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凡具有辽宁省户籍,女55周岁至80周岁、男60周岁至80周岁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外埠在辽生活6个月以上,女55周岁至80周岁、男60周岁至80周岁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可以参加本保险。倡导有条件的市、县(区)政府,可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每人每份组合保险一年缴费20元;每份组合保险保障额度2.2万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残疾赔偿金最高赔付2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最高赔付2000元。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既包括意外伤害门诊治疗费用,也包括住院治疗费用,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每次赔付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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