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后,张先生因为意外事故身亡,他们一家陷入了困境,没有能力把教育金剩下的保费缴齐。张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听说,如果投保人身故之后,剩下的保费就不用缴了,于是找到保险公司询问情况,没有想到保险公司的回答是必须要交完10年,因为他丈夫买的险种没有这样的功能。王女士无奈之下只能退保,孩子一下子失去了未来的教育保障。
点评:王女士听说的“投保人身故之后,剩下的保费就不用缴了”,其实是保险的保费豁免功能。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保费豁免目前主要有3种形式:一种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出现,这种豁免应用面比较宽,可以附加于多个主险之上;第二种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捆绑,豁免有更明确的针对性;第三种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在教育金保险中。
建议:在给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考虑作为投保人,如果在丧失工作能力的时候,如何解决孩子未来的教育金问题。有两个解决方式:
一、附加一个投保人豁免的附加险。但是,有的少儿教育金保险的附加豁免条款,豁免的范围比较窄,这时,如果投保人已经购买了充足的意外险,此时能获得全额的意外险保额赔付,显然比仅仅豁免保费划算得多。
二、购买一定额度的定期寿险。这个效果跟第一种方式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在于可以用寿险的赔付去缴纳教育金保险剩余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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