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生活的可靠保障
当养儿防老成为父辈的历史,能供养老年的我们的,是年轻时的自己,人到老年退休,没有了正常收入,但仍需支出。如果没有足够的老年生活费用,就得在年老时继续劳碌下去,凭劳力赚一分用一分。然而,人一生之中最难赚的钱就是风烛残年苦命钱。如果这样度过余生的话,真可谓悲惨至极。更何况到老年,即使愿付出劳动,也往往力不从心或无人接受。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养老费用提前打算,在年轻时为年老时的生活提供保障。
二、病残时的有力保障
意想不到的病残会侵吞劳动力,减少或剥夺收入,然而并不减少支出。购买人寿保险,可以为被保人病残时提供经济保障。现代医学水平的发展,使许多原来是绝症的疾病可以得到治愈。比如,尿毒症可以通过透析得以维持,通过更换肾脏彻底治愈;血癌可以通过注入新的骨髓得到治愈。但这些疾病的治疗,需要昂贵的医疗费用,病人只要有足够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保全生命。但很多病人和家属即使倾家荡产、债台高筑也无法凑齐足够的钱最后不得不放弃治疗。因为没有足够的医疗费而不得不放弃生命,是一个人的真正悲剧。人寿保险,可以帮助我们避免这样的悲剧。
三、储蓄美德的养成
储蓄既是一种预备手段,又是一种积累手段。作为预备手段,其作用是未雨绸缪。作为积累手段,它是为了实现未来某一耗资较大的消费而有目的地存钱。两者都是现代人实际的需要,所以适当地储蓄是种美德,它是为将来美满生活所做的事前准备。但是有一部分人总是难以主动地、自觉地储蓄,而人寿保险可以说是种半强迫的储蓄方式,促使人们养成储蓄的美德。
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自由
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安全需要是基础的需要。很多人为了所谓的“安全”,从而不敢把握更好的却充满挑战的发展机会。然而,人寿保险使人们生活安定基金有了保证,可使大家获得更多安全感,充分把握每一个可以发展自己才能的机会。
五、尽保护家庭的责任
作为家庭成员的一分子特别是一家之主有着保护家人的责任。在有生之年,他绝不想让家人处于居无定所、生活无保障的困境中。事实上,他不容许任何的不幸侵入他的家庭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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