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报刊、宣传媒体以各自特有的方式方法向人们介绍、推荐各种理财保险的思路、模式,保险已逐步成为决定和影响人们生活的重要方面。但人们仅是参照广告宣传介绍往往是不够的,培养正确的保险意识和基本知识才是理财之路的基础。而随着越来越多的80后开始结婚成家,并在婚姻家庭中大多数已有年幼孩子,高物价高房价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让小夫妻们倍感压力。在这种状态下,育有孩子的家庭首先考虑的就是为孩子买足保障。为此,安邦保险专家特别指出,不少家庭买保险时存在着误区,应及时警惕,培养正确投保概念。
例如,刘先生和妻子都是80后,且是私企的员工,刘先生的薪金是妻子的两倍,所以家庭收入主要来源都靠刘先生一个人负担。夫妇俩虽有保险意识,但随着物价的增长和高房价的利息还款,不舍得花钱为自己买份保险,只为1岁的儿子一起购买了3份同种保险。
从中国人的传统观点分析,孩子是父母的未来,把孩子的保障放到第一位好像没有错,其实不然。安邦保险专家指出,正确的投保理念应是:先保大人、再保小孩。因为子女的成长尤其是幼儿的成长所面临的问题和风险主要取决于其父母,父母给幼儿子女的保障才是最重要的。父母是整个家庭的支柱,因此,只有家庭支柱获得足够的保障,子女的风险才可能降到最低。
回看这个案例,此家庭收入总和上,夫比妻重,那么在家庭保险理念上应以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保险投入为重。而在家庭保险开支上,根据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每年保费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10%左右是比较合理的。例如,家庭年收入为30万元,如果每年拿一个月的工资来购买保险,家庭年均总保费(含大人及小孩保费)可预计在3万元左右即是合理平衡的。所以,把家庭保费都投资到年幼少儿是不合理的,可适当根据家庭收入分配合理安排,达到家庭开支均衡。专家认为:很多险种是买得越多,获得的赔付也越多,但这一规律并不完全适用于少儿险。
从案例可见,刘先生和妻子为孩子一口气买了三份保险。安邦保险专家在这里提醒80后小夫妻们,为少儿做保险保障并不是越多越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保监会特别规定,为了防范道德风险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最高限额为5万元,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为10万元。在2010年11月份中国保监会又再次强调,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也就是说,刘先生一家为孩子买身故保障只要按地域不同买够5万或者10万就可以达到预期保障了。
而且,在购买保险的品种选择中,应合理搭配保险品种,以达到保障目的为主。刘先生这对小夫妻给孩子买了三种同样的保险,根据他们的家庭收入状况是欠考虑的。应在寿险、健康险和教育基金保险中合理搭配,为自己的宝宝未来铺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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