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后第一时间报案
目前各保险公司车险条款均有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报案一定要及时。
二.留存好各种证明文件
报案时应与保险公司确定并记好索赔应当提供的证明或单据,一般在事故适用快速处理办法的情况下,索赔时应提供事故双方当事人驾驶证及有效身份证、事故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事故车辆保单及车辆损失的证明文件。
三.先定损再修车
有些车主认为只要车辆有碰撞,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在碰撞后便急于驾车赶往修理厂,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保险合同一般约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利拒绝赔偿。”所以,车主一定要等定损员查勘现场并出示权威的定损单据后,再离开现场,这样才能得到顺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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