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期限:趸交、3年、10年、20年
保障范围: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如果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第三十一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身故时的年龄未满4周岁,则保险金额为下表中规定的金额:
不足1周岁:20%
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40%
满2周岁但未满3周岁:60%
满3周岁但未满4周岁:80%
如果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第三十一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身故时的年龄已满4周岁,则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自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多项本合同第三十一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合同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第三十一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本合同所交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二、身故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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