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专家教你买保险 > 正文
六省市试点险资运用属地监管 保监会不再包揽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保监会本周向各保险机构下发《关于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已授权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广东、深圳等6个保监局代行部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职权。

  与今年4月下发的相关通知相比,此次试点拓宽了上述6省市保监局的属地监管范围,主要是从中小保险公司扩至各保险机构及在上述6省市辖区内经营的保险法人机构。

  之所以上述6省市被选为试点,是因为从保费收入总规模来看,这6个省市为我国保险大省(市),保险资金运用情况也较为活跃。

  具体来看,上述6省市地方保监局被赋予的监管职权主要包括:各保险机构在上述6省市的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投资项目注册登记或投资后,接受试点保监局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监管;在上述6省市辖区内经营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集团公司及其控股的保险类子公司除外)的资金运用,接受试点保监局的风险监测。

  与此同时,属地监管试点政策的落地,也意味着会激发出更多的保险资金运用创新模式,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如简化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的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这样一来,保险资金流入上述6省市基建项目的速度将会提速。

  事实上,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部分权力下放,既是监管部门简政放权、优化配置监管资源的体现,也是保险监管适应保险资金投资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