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非普通住宅,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高为40万,家庭则由40万提到80万,可见政策对二套房的支持力度,对于补缴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为50万,家庭最高100万。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昨天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使用政策和放宽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从购买和租赁两个维度为职工家庭住房支出减负。
贷款上限提至120万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做相应调整。该政策从4月15日起执行。
调整后每户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相较于原先的最高80万元来说,可以多贷款40万元的公积金,而原本这40万元是需要用商业贷款来贷款的,以基准利率、等额本息来计算,40万元从商业贷款变成公积金贷款,还款年限为20年的话,每月还款额减少418.78元,按30年来计算的话,每月还款额减少462.89元,大大节约了购房者的成本支出。
在新政之前,个人最高可贷4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的政策是从2007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而在2007年9月1日之前实施的贷款额度为个人最高30万元,家庭最高50万元。因此,2007年9月1日个人和家庭贷款的调整幅度分别为33.3%和60%,而此次的调整额度都达到了50%,甚至到66.7%,与上一次调整幅度基本相当。
数据显示2007年,上海市商品住宅的成交均价为10556元/平方米,平均每套商品住宅的成交总价为133万元,而经过7年的时间,房价在不断上涨,到2014年,全市商品住宅的套均总价达到了324万元/套,相当于2007年的2.44倍。(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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