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护身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20万
平安附加护身福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保额20万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基本保额5万
1.特定轻度重疾保障,筑起健康第一防线
本计划将发病率较高的“特定轻度重疾”纳入保障范围,比通常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更广。(此前未发生“重大疾病”)初次发生“特定轻度重疾”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且不影响“重大疾病”保障的给付。
2.护身福计划的重疾保障范围多达28种,就像为生命穿上了防护盔甲。(女性的保障范围更多,为30种重大疾病)。
3.通货膨胀导致医疗费用不断上涨,选择一份保额可以长大的保险非常重要。本计划选择红利购买交清增额,主险和重疾保额可以长大,有助于抵御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风险。王经理投保时保额为20万元,到60岁,在中档演示水平下,保额已经增长到约28万元(高档约36万元,低档约22万元);到80岁,在中档演示水平下,保额已经增长到约41万元(高档约69万元,低档约24万元)。
4.自驾车意外保障,呵护有车一族,本计划在通常意外险公共交通意外双倍赔付的基础上扩展了自驾车驾驶或乘坐意外双倍赔付。给有车一族提供贴心保障意外保障持久,关爱长久不变。除了疾病保障外,意外保障也非常重要。本计划意外保障期间可伴随至70岁,突破了主险交费期限制。另外,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每年可获得最高5万元的医疗费用保险保障(100元免赔额且不超过社保或者其他补偿后的余额)
该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特提醒客户注意。
上表中除期交保险费、累计保险费和身故保险金外,所有数值均为保单年度末数值。
上表中意外身故金/疾病身故金为未发生“重大疾病”时的给付金额。
意外/疾病身故总利益包含意外/疾病身故金及累积交清增额意外身故金/疾病身故金,不包括当年红利分配而产生的相关利益。生存总利益包含现金价值(退保金)和累积交清增额现金价值。重疾总利益包含重疾保险金和累积交清增额重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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