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康宁”系列重大疾病保险自从1999年面市以来,经历13年市场考验而成为健康险领域的金牌产品!市场占有率一直高居榜首!
升级版险种——
40种重大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险金额;10种特定疾病,赔付20%基本保险金额;交费灵活,享有高额保障;70周岁满期,返还保费灵活支配;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身故保障全部涵盖;保障更全面,生活更美好。
——您的健康呵护专家
保险规则
投保范围:18~5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险责任
1.特定疾病(10类轻症)保险金
首次发生并确诊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按保险金额的20%提前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4万元,本合同继续有效,且不减少重大疾病保险金。
2.重大疾病(40类)保险金
首次发生并确诊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的12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4万元,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最高可给付给付身故保险金314800元,合同终止。
4.满期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时可按所交保费领取满期保险金,即被保险人70岁时领取114800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