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新华保险一位团体保险客户张某意外身故,接到报案后,新华保险迅速成立理赔调查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展开调查。核实无误后,新华保险赔付张某家人5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
2015年8月15日当天,48岁的张某在菏泽工地上干活,中午12点左右,施工临近结束,周边的施工架已经撤走。张某搭建了临时的便捷脚手架,爬上距地面五米的平台给环保设备刷漆。没想到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他在移动的过程中不慎一脚踩偏,坠落后头部摔到底座水泥台上,身上的安全带也被一同坠断。工友紧急把他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身故。
经查,张某工作的单位已经连续多年在新华保险公司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保险,2015年1月,该公司继续为38名员工购买了新华保险《华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身故保额为50万元,附加《华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额为2万元,保险费共计36100元。
10月10日,新华保险赔付张某家人50万元保险金。金钱虽然买不回生命,但是在意外发生时至少能给家人的生活提供一份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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