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5年发生的8224起地灾中,小型地灾占绝大多数。
全年特大型地灾有18起,造成72人死亡、56人失踪、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亿元;大型地灾有26起,造成22人死亡、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中型地灾有257起,造成43人死亡、1人失踪、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5亿元;小型地灾有7923起,造成92人死亡、1人失踪、9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5亿元。
2015年,地灾分布比较广泛,涉及28个省(区、市)。其中,华北地区37起,死亡7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620.5万元;东北地区26起,直接经济损失约134.8万元;华东地区3653起,死亡73人、失踪1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约3.5亿元;中南地区3234起,死亡66人、失踪1人、受伤73人,直接经济损失5.8亿元;西南地区1157起,死亡68人、受伤44人,直接经济损失8.9亿元;西北地区117起,死亡15人、失踪56人、受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约6.6亿元。
专家分析,2016年地灾总体趋势可能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在春季,西南和西北地区是防范重点;在汛期,地灾将大量发生,南方大部地区尤其是西南、中南和东南沿海地区以及西北部分地区,仍然是地灾发生和危害的重点地区;在秋冬季,主要注意防范山区人类工程活动和西南地区降雨融雪引发的地灾。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及早对2016年地灾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制,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一要切实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加强源头预防。要明确地方政府地灾防治的主体责任,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二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地灾隐患排查是否全面、深入、经常,是能否避免重大损失的关键,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三要切实做好应急避险工作。对存在地灾隐患的地方,要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发放“明白卡”,加大应急演练力度。要高度重视远程滑坡、泥石流等地灾。
此外,还要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专家驻守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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