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新国十条猜想:
保险业在服务国家保障体系中将有一个“名份”,保险业的身份与地位在新“国十条”中会进一步得以提升与确认。
责任保险、农业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巨灾保险等险种将会成为新“国十条”单列条款。
保险业在“服务农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服务社会治理体制建设、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金融体系建设”等“五大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将在新“国十条”中得以明确。
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指将鼓励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调动国家、企业、个人等多方面力量,运用好政府和市场两种机制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减轻财政负担,增强经济活力。
服务经济发展,是指为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稳定资金来源。保险资金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股权、不动产等形式,提供长期资金,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长期融资需求。
服务金融体系建设,是指增加居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缓解银行资金高度集中的压力,促进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深入融合与协调发展,完善金融体系,提高金融市场效率。
就自身发展需要而言,保监会正力促推动国家财税部门给予保险业养老险递延税政策支持,届时税收优惠可能会写入新“国十条”,但目前还在密切协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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