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寿险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寿险保单一般有一个“减额缴清”的功能,就是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你可以按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一次交清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保单继续有效。“减额缴清”后投保人不必交保费,但保障金额会减少。另外投保人可以根据保单现金价值质押保单,申请借款,并按照约定的本息还给保险公司。
此外,可以办理展期保险,不改变原来的保险金额只缩短保险期间,以保单积存的现金价值缴纳保费,使保单持续到相应时间。
平安寿险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投保人也可利用保单中止与复效的功能,使保单效力中止,在两年之内,投保人仍然可以向寿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不过,该负责人表示,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申请中止保单。因为曾经就有客户在申请保单中止后出了事故,因此而得不到赔偿。
保险合同中都有先垫交保费的约定,如果超过宽限期仍未付费的,保险公司将以保单的现金价值垫缴应缴保费,以维持合同的效力,等经济情况好转之后再把保费和利息一同付清。
退保则是最后的选择。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如果已缴足两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退还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缴足两年保费的,保险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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