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客户投保却得不到赔付,由此对保险公司提出质疑,认为保险公司故意刁难客户,应了那句“投保容易理赔难”。其实有些情况下却是因为保单在理赔事故发生时处于“裸保单”状态,因而与理赔“失之交臂”。具体说来,之所以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有以下几种原因:
其一,每种保险的保障范围都是有限的。首先,我们在这里谈的是商业保险范畴,而商业保险可分为两个大类:一是人身保险类,一是财产保险类。其中,人身保险类主要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平常所说的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养老保险、子女教育保险等属于人寿保险范畴。客户周女士所投保险种则属于健康保险之一,但并非每一份健康险保单的承保内容都包含所有费用和损失。
其二,既然每种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有限的,那么,主险保障范围以外所发生的事故保障就只能由相应的附加险来解决了。
另外,附加险的保障期限为一年,若要延续此类保障需要按时缴纳附加保险费,否则,一年保险期的对应日期一过,这种附加险的保障内容就失效了,发生了主险保障范围以外的事故所造成的费用也是无法得到理赔的。如果周女士在患病以前有相应的附加险,但在患病之前刚好到期,又没有及时续保,那就非常遗憾了。
因此,投保附加险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反而是对自己负责任的表现,选择更合理、更全面的保障计划才能为自己提供全面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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