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各界人士防范风险的意识越来越强,纷纷购买保险保障自身健康与安全。其中人寿保险畅销一时,因为人寿保险可以规避投保人生存和死亡的风险。那么人寿保险好处还有哪些呢?
人寿保险的好处之一:投保后签收保单之次日起的10日撤单权
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间内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全部退还所收的保险费;超过此期限,按保险条款的有关退保规定办理。
人寿保险的好处之二: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权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达成契约后,如仍有其他变更事项,可依据《保险法》之规定进行变更:“在保险公司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准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人寿保险的好处之三:转让保险合同项下受益权
根据《保险法》第64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受益人享受法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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