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很好,有保障。二、不好,骗人的。
为什么觉得保险好?
1、系统学习过保险知识;2、已经买过保险,并且顺利得到赔付。
已经买过保险并且顺利获得赔付的人,因为亲身体验到购买保险好处,自然相信保险并不是传言中的“坑爹”,而是实打实的保障。
为什么觉得保险不好?
1、道听途说,先入为主,主观上认为保险的不可靠性,并从心里开始排斥;2、购买过保险,但是理赔不顺利。
导致理赔纠纷的原因大致有三种:投保人未认真阅读保险合同的不保事项和免责条款;投保人有意骗保(带病投保等);
保险营销人员夸大产品功能和收益率的现象。
一、有意骗保要不得
保险坚持最大诚信原则。所以在投保时,明明知道自己曾经检查出来有某种疾病,却抱着侥幸心理故意隐瞒,那么核保通过,在理赔时也很大可能遭到保险公司拒赔。投保人必须紧记:没有披露事实会导致保单遭撤销或索偿被拒,为免引起不必要的索偿纠纷,投保人在填写投保申请书时,必须如实披露所有资料,即使不敢肯定某些事实是否重要,最好还是加以披露。
案例分析
被保人申报自己的健康纪录良好,故此保险公司收取标准保费,接受被保人投购
住院保险。15个月后,被保人因食道癌住院,保险公司拒绝其住院索偿,理据是被保人没有在投保申请书上披露她是乙型肝炎带菌者。被保人虽然承认投保时已经知道自己是乙型肝炎带菌者,但是却不满保险公司的赔偿决定,因为根本没有医学证据证明食道癌与乙型肝炎有关,何况乙型肝炎带菌者现时在香港十分普遍。投诉委员会审阅被保人的投保申请书,留意到其中一条问题清楚问及:「阁下曾否患有乙型肝炎、接受相关治疗或被证实为
...... 乙型肝炎带菌者?」被保人回答「否」。
虽然乙型肝炎带菌者的病历与食道癌的住院索偿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投诉委员会认为被保人没有披露的资料是重要事实,有可能改变保险公司收取标准保费费率的承保决定,故此赞同保险公司拒绝发放住院赔偿。
二、仔细阅读不保事项和免责条款
很多朋友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太过于依赖代理人,并没有认真翻阅免责条款。
大家在购买保险时:
1、选择专业可靠的代理人;
2、要求代理人详细讲解保险合同的每一条条款,并做记录(语音或者文字);
3、了解不保事项、免责条款的每一个事项,如发现与自己现存情况有所冲突,宁可放弃。
总结
在现实生活中,常有人认为只要自己投保了,就应该获得该得到保障,并在出险时获得理赔但其实保险的保障范围跟我们想象的并不一样。无论买什么类型的保险产品,都要认真看清保险条款,尤其是对保险责任、免赔事宜、理赔事项等核心部分做全面详细的了解,有效保障好自己的利益。做到知己知彼才能保证买到的保险产品符合自己的需求,必要时才能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