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意外保险
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为游客在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提供风险防范服务,保险费已包含在票价之内,旅客在购买车票、船票时,实际上就已经投了该险,其保费按票价的5%计算,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其中意外医疗事故金1万元,保险期限从检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开始,一直到游客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
2、住宿保险
自愿性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费1元,保险金额1万元,一次最多可投10份。保险期限为从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或景区时起,至离开景点景区时止。需要强调的是,旅客可按照旅游项目安全系数之大小,对该保险作出买与不买的选择。
出门旅游,住宿是免不了的,而住宿期间,突如其来的情况难以预测,住宿旅客人身保险可供选择。住宿旅客人身保险每份保费为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算起,保险期限15天,期满可以续保,一次可投多份。在保险期限内,旅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者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自身死亡、残疾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保险公司将按不同的标准支付保险金。
3、旅游救助保险
对于出境游的旅客,可以购买旅游救助保险。这类保险是各保险公司普遍开办的险种,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推出的,游客无论在境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都可拨打电话获得无偿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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