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全称:信诚人寿附加定期寿险
产品类型:附加险
险种类别:重大疾病保险
所属公司: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承保年龄为18至55周岁
缴费方式:10年、15年、20年、或缴费至55岁、60岁、65岁
二、信诚人寿附加定期寿险产品特色
1.承保年龄为18至55周岁。
2.附加于主险合同,缴费期与主险一致,保障期与缴费期相同,最高可达65周岁。
三、信诚人寿附加定期寿险保障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可获得合同保险金额的给付。
四、信诚人寿附加定期寿险投保示例
李先生,30岁,他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主险并附加了本附约,本附约的保险金额30万,缴费期与保障期均为20年,受益人为他的妻子李太太。
若李先生在50岁前身故,则李太太可获得本附约30万的身故保险金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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