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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银行交养老保险不给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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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民李先生反映,他到银行交养老保险时,工作人员不给开发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规避应尽义务而采取的措施。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25日下午先是来到工行快哉亭公园网点交个人养老保险,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给开凭据。之后他又来到交行网点把费用交上,不过交行开具的也是凭据,而不是正规发票。

  当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允许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但不会提供发票,因为该部门发现,有单位不给职工按照规定正常签订用工劳动合同,职工个人交过养老保险后,凭发票可到单位进行一定报销,而这违反了《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因为按照该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单位不给职工正常办理该费用缴纳业务,是为了规避应尽的相关义务,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广大职工。因此该部门规定,不给缴费个人开具发票,只提供凭据。实际上,只要个人缴纳完费用,该局缴费系统上就会有显示,市民没必要担心缴纳的费用到不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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