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这次2008年的全国调查结果,城乡居民对政府社会保障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尤其是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上升幅度较大。2008年的调查与2006年的同类调查相比较,城乡居民对政府社会保障工作满意的比例由2006年的47%上升到2008年的63%,不满意的由42%下降到31%;城乡居民对医疗服务满意的比例,由2006年的58%上升到2008年的72%,不满意的由37%下降到24%。
同时医疗支出对居民的生活压力也有所减轻。在2006年的调查中,对于“生活压力”问题的调查数据显示,45。5%的居民认为“医疗支出大,居民难以承受”,而在2008年的调查中,这一比例下降为37。6%,其中23。2%的居民认为“压力很大”,11。8%居民认为“有一些压力”。
3。城乡居民医药费完全自理的比例大幅度下降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三条保障线,从制度上实现了城乡居民的全覆盖。近几年来,我国医疗保障体系覆盖面的扩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推进,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民覆盖的制度建设。
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快速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08年的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居民医疗费“完全自理”的比例降低幅度非常大,在2006年的同类调查中,对于“如果生了病,医疗费能否报销”的问题,65。2%的城乡居民回答“完全自理”,而根据2008年的调查结果,这一比例降低为24。7%。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扩展覆盖面发挥的作用更加明显。在2006年的调查中,农村居民医疗费“完全自理”的占72。7%,城镇居民医疗费“完全自理”的占56。6%,农村居民医疗费需要完全自理的比例远高于城镇居民;而根据2008年的调查结果,农村居民医疗费需要完全自理的比例,从2006年的72。7%大幅度地降到2008年的17。2%,城镇居民医疗费“完全自理”的比例,也从2006年的56。6%降到2008年的33。1%。
4。相当比例的农民工享有了社会保障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也一直广为关注。本次调查的数据显示,农民工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多样化。在养老方面,他们参加的保险既包括城镇养老保险,也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医疗方面,他们参加的保险既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城镇还是农村的保障体系都覆盖了一定比例的农民工,虽然与非农户口的就业者相比,他们享有的社会保障待遇还不是很高,但是他们的社会保障覆盖程度明显提高。本次调查数据显示,在城镇工作的农民工,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比例很高,参合率为62%。有1/4在正规部门就业的农民工,享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失业保险的占14%左右,参加工伤保险的为36%。使农民工逐步享有社会保障,这是一件可以与取消农业税具有同样历史性意义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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