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鑫囍年年重疾养老保障计划
保险类别:养老保险
保险公司:华夏人寿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生存年金
(一)、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载明保 险金额的40%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二)、自被保险人年满66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 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三)、自被保险人年满7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 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8.5%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四)、自被保险人年满76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 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五)、自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 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9.5%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六)、自被保险人年满86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7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 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七)、若生存年金于应领日后未领取而留存在本公司,则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以年复 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被保险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被保险人申请领取生存年金的, 须一次性领取申请领取日的生存年金累积余额。
二、满期年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年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 因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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