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全福还本养老寿险
保险期限 终身
发行机构 太平洋保险
产品分类 养老保险
投保年龄 --至40
缴费方式 年缴、半年缴、季缴
保险责任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给付:缴费期满后,被保险人仍生存,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额的生存保险金,保单继续有效。
寿金给付:被保险人满八十周岁后,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额的祝寿金,并返还所缴保费,保单终止。
身故全残给付:
(1)被保险人六十五周岁前因自然或疾病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额二倍的保险金,并返还所缴保费,保单终止。
(2)被保险人六十五周岁后身故或全残,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额的保险金,并返还所缴保费,保单终止。意外多倍给付:被保险人六十五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180天内致成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额五倍的保险金,并返还所缴保费,保单终止。
保险示例
安女士是30周岁女性,投保全福还本养老寿险,缴费20年,基本保额10000元。 安女士的年缴保费总额为2302 元。 假设被保险人在40周岁意外身故,她实缴保费23,020元,可获保险金5万元, 并返还所缴保费25,322元。 假设被保险人生存至80周岁,她实缴保费46,040元,可获生存保险金1万元,祝寿金1万元并返还所缴保费50,6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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