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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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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管你愿不愿意,人总是要老的;不管你理不理会,老总是要养的;不管你富不富有,养老总是需要花钱的。企业年金保险的替代率和参与度也严重不足,在中国老龄化日渐加重的背景下,中国人养老如何“养得起”成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大问题。

  随着《天津市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出台实施,许多市民来电咨询有关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有何区别?今天上午,本市劳动保障部门专家给出答案,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有四大显著区别。

  据介绍,商业人寿保险与国家法定养老保险二者是不同性质的保险制度,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一、保险性质不同。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人寿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

  二、保险对象不同。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通常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者;而商业人寿保险的对象是一切自愿保险的人。

  三、实施依据和方式不同。养老保险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强制实施,属于强制性保险;商业人寿保险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在保险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建立。

  四、承担缴费义务的主体不同。养老保险的缴费或出资义务通常由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和国家共同负担。商业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据介绍,国家法定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并不对立,也不存在竞争关系。商业人寿保险是对国家法定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任何应参加法定养老保险的法人或个人,均不得以已经参加商业人寿保险为理由而拒绝参加法定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及其雇员亦应按规定参加法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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