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的深刻变化为构筑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会上表示,从行业实力来说,2006年全国保费收入达到5641亿元,预计2007年将达到7000亿元,是2002年的2.3倍。中国保费收入世界排名从2000年的第16位上升为2006年的第九位。2006年保险业总资产突破两万亿元,目前已经达到2.8万亿元。从保险公司来说,通过推动国有保险公司改制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初步建立了符合中国实际的现代保险企业制度。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保国际、民安控股等五家中资保险公司先后登陆境内外资本市场。以这些上市公司为代表的一批保险公司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正在逐步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企业。从保险市场来说,准入机制在不断完善。从保险监管体系来说,中国特色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除了保险业自身的积累,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措施也在不断地鼓励着商业养老保险的蓄势待发。保监会不久前刚刚发布《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我国保险业第一部专门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的部门规章,《办法》对于促进养老保险专业化发展、推动产品创新、规范市场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改善外部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14%的人口超过60岁。在25年内,这个比例还将上升到25%。届时,中国将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老年人,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将在2030年达到顶峰。因此,改革养老保障体制,化解老龄化压力,成为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当务之急。
此前,在第一批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的申请过程中,太平养老、平安养老、中国人寿养老、泰康养老四家公司从100多家申请单位中脱颖而出,通过了保监会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审核,加上后来获批的长江养老保险公司,目前市场上一共有五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进行着企业年金等养老业务的运营。许多公司正期待着第二批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申请的开闸。北京2008寿险惟一合作伙伴的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许伟明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一旦开闸,我们会立即申请,绝对不会放弃这个市场。”
为了满足社会多层次的养老需求,众多保险公司也正在进行着其他方面的积极探索。据吴定富介绍,在农村养老保险层面,保险公司主要是为政府提供方案设计、精算和资产管理服务,为参保农民提供养老金给付和相关咨询服务,目前已在18个省(市)的53个地(市、区)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累计业务规模约为30亿元,覆盖人群近20万人;截至2006年底,仅中国人寿、太保人寿和平安人寿三家公司的农村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就已达982.1亿元,约占全国人身保险保费总收入的25%。
另外,保险公司还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经办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例如,自2001年以来,太平洋保险公司经办江阴市新农合,建立“征管监”分离的运行机制,管理费用不到政府直接办理的一半;农民人均住院医疗费用比周边低1100元;医院医疗收入净增1.2亿元;医患纠纷明显减少,五年来没有一起投诉。中国人寿经办新乡市新农合后,财政供养人员从519人减少到56人,政府支出的管理费用从每年1000万元减少到300万元。保险公司在厦门经办大额医疗保险,参保职工52万人,覆盖面达到100%,综合赔付率为90%,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据专家介绍,近年来世界各国普遍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改革,虽然由于国情不同,各国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的方式方法存在一定差异,但注重发展市场机制,积极引导商业保险参与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却是大势所趋。国际经验表明,商业保险发达的国家,政府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解决低收入人群的问题、老人的问题,缓和、消除贫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作用。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北京CBD国际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在此前举行的北京CBD国际论坛上也表示,西方的经验证明,政府大包大揽是不可持续的。
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政府财力有限,人口众多,尤其是农村人口和弱势群体数量巨大,这些国情决定了社会保险必然是广覆盖、保基本,用来满足国民的基本保障需求。基本线以上的保障应当通过商业养老保险等手段来解决,这是实现多支柱保障的根本途径。同时,商业的方式不需要政府的财政投入,不会给政府带来任何负担,有百益而无一害。因此,政府应考虑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推动商业保险发展,以此来缓解社会保险的压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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