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需要越早规划越好,但一些保险意识不高的老年人现在才意识到需要买保险是否太迟,例如63岁的老人,又应如何解决。
★专家分析:
这个年龄考虑养老的问题太晚了养老需要在退休之前解决。建议您给老人家选择意外的卡单,每家公司都有,保障期限一年。这个年龄无论是
社保还是商业保险都买不了了。你可以让你母亲给你买一份
理财险,她领分红和返款的钱,这样也变相的实现了养老的目的。
这个年龄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商业
养老险承保范围,即使有的险种承保了,也没有多大意义,交的钱比领的钱还多,你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养老,可能不能补,补的话也需要交很多钱的。
★案例分析:
退休人员、18岁以内的非纳税人员、低收入人士等相对弱势的群体,往往并不适宜购买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主要客户一般是社会中的骨干人员,特别是25岁到45岁的“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以及金领和各种各样的老板们。给他们提供的保险品种很多,可选择的保险公司也很多,而且设置的保障额度也可以很高。
随着国家社会基本保险的进一步完善,尤其是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改革,似乎“社保”的覆盖面越来越全面了。那么,社保与商业保险的比重应该如何调整?两者如何才能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
概念解释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保险的两大类别: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概念。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作用就在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保、伤有所疗、失有所得。也就是让你在劳动丧失的时候,能获得一定费用的补偿和救济。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保险金给付原则及标准强调“社会公平”原则,即权利义务不对等,不强调交费相等,但强调给付相同给付标准原则上是统一的。满足社会成员生、老、病、死方面较低层次的需要,即生存需要。
商业保险是以营利为目的,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强调根据自己的情况,各取所需,加强各自的保险程度,保障不同的生活水平,满足更高的发展和享受的需求。
养老和医疗
如果说社保是解决基础的温饱问题,那么商业保险就是是社会保险的补充和加强。有商业保险就可以保持更高的生活水准。让我们重点看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大方面的异同点:
社会养老保险是根据当年人均工资,按个人与企业缴纳的一定比例,在将来进入退休年龄时享有一定的
养老金。它保障了基本生活需求,所以通过用商业养老做补充,避免退休时收入出现很大落差。
社会医疗保险是在一定额度中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对老百姓来说,社保提供的医疗保障只能算是最基本的,选择合适的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就显得尤其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