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些合同后他认为与自己投保时的初衷相距太远,他立马和在深圳的代理人联系,由于那个代理人有事不能过来,他对代理人多次在电话中解释不清实分恼火,他才找他同乡介绍一个东莞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并约见。
在代理人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整理完保单后提出几点建议:
1、大人与小孩保费比例倒置,违背了重大人轻小孩的原则。由于保险退保会损失更多的金钱,申请减额交清小孩的保险。
2、小孩保险的寿险保额违背了未成年人身故保额5万的上限,应予减少。
3、为小孩投保意外险,医疗险,补足孩子的保险漏洞。
4、用减额交清的保费来为自己买足额的保险。
5、在妻子的腿伤治愈后重新投保重疾险,医疗和意外险。
在代理人的辅导下弄明白了这些保险合同的内容,张先生一页页翻动着白纸黑字的保险合同,显得既生气又无奈:为妻子投的有名无实的保险在妻子需要一万多医疗费用的时候竟然用不上,现在退了那些保险差不多要损失殆尽,重新为他们购买完善的保险在经济不景气的当下又将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后悔找个不专业诚
信的代理人异地销售保单的同时,也责怪自己轻信代理人所言而没有认真阅读保险合同的内容。
二、寿险和重疾险以及医疗险的观察期相当重要,因为观察期内出险还是自己买单
陈女士2008年1月为自己投保某公司的寿险35万保额,6月陈女士因为突发疾病未经医院治疗身故。其家人持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接到理赔申请后称:根据合同约定陈女士投保后一年之内疾病身故,保险公司不赔偿保额,只是无息返还所交的保险费。其家人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议认为拒赔有效,理由是寿险观察期不违反保险法的规定且在陈女士的保险合同中明列,家人只好无奈的接受无息返还所交一年的保费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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