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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准自己的投保年龄 提高养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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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看到保单上明明写着投保年龄为18至60周岁,可我已经61岁了,怎么还能投保呢?”刘老伯道出了心中的疑惑。他说道,他是1950年8月生的,按他的算法,自己已是61岁了,可是怎么还能顺利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签订了保险合同呢?

  保费、保额都受年龄影响

  投保年龄通常会影响到一份保单的保费计算,投保年龄相差一岁,保费往往会有一定的差别。而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投保年龄还影响着保险金额。

  根据相关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这也就意味着,在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时,即使设定的保险金额超过了10万元,但在实际理赔中最多也只能获得10万元的理赔金。

  误报年龄应及时更正

  年龄误报对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也会造成影响。

  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1656.60,-10.70,-0.64%)值。

  不过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果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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