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5年国家取消“供给制”(延安时期延续的公职人员生活医疗保障制度的统称)后,各级公职人员和事业人员日常医疗一直实施公费医疗制度。早年,这项免费福利制度全部依赖财政支付。久而久之,这项只归公职人员本人享有的免费医疗沦为公职人员家庭的免费医疗,饱受社会舆论诟病。成为公职人员群体脱离群众搞“医疗特殊化”的一个突出“病灶”,非常不得人心。而巨大的财政“无底洞”也令各级财政苦不堪言。
最初的改良始于1980年代后期颁行《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后,具体做法是公职人员看病住院,不再实施完全免费,改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费用。但遭受既得利益者阻挠而改革动力不足,个人支付部分仅具象征意义,根本起不到让舆论“闭嘴”的改革疗效。到了1995年颁行《公务员法》,明显脱离时代发展的公费医疗非但未能革除,反倒以法律形式予以了不恰当地“固化”。而在同一时期,原本就残缺不全的公共医疗服务被“泛市场化”的“旧医改”所取代,酿成普通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甚至不敢看病的“新三座大山”之一的残酷现状。
不得不推倒重来的“新医改”已实施三年,各界有识之士多次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不痛下决心革除只针对社会部分群体享有的公费医疗旧制,“新医改”的推进注定大打折扣。这一判断的逻辑合理性在于,供普通百姓享有的社会医保需要个人、企业共同缴费,其门诊报销比例经多次上调仍明显低于公费医疗。至于住院,社会医保还设有年度报销最高上限。而对于公费医疗享用者,不但个人无须缴纳一分钱的“参保费”却报销比例畸高,若住院治疗不管花费多少,还实施支付额度“上不封顶”的特殊待遇。时至今日,百姓合情合理的“平权意识”空前高涨,倘若“新医改”继续对医保对象采取差别化对待,对构建和谐社会极为不利。由此可断,假如“新医改”继续容忍公费医疗存续,就无法赢取民心。
调整既得利益肯定有阻力,但在改革者的勇气(敢于对百姓负责的政治勇气)面前,许多看似无法下手的利益调整其实并不难,北京取消公费医疗总体平稳运行就很说明问题。环顾当下中国,因旧体制造成的“失公”现象比比皆是。在欢迎北京“并轨”的同时,我们还不得不提醒有关方面,抓紧启动养老并轨改革。现如今,在职公务员无须建立个人养老账户,无须从月工资中缴纳个人养老基金,这同样极不公平。还有,公职人员及事业人员的养老待遇与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也呈天壤之别。生活在同一国度和同一社会制度下,养老待遇等一系列“社会鸿沟”若再不予逐步填平,谁最受伤谁最受损,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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