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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多多 保险也得好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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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离婚的事情时有发生,针对离婚后,其保险资产又如何分配的问题随之摆在我们面前。

  办理离婚手续时,明确保单未来状态很必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行半月有余,引起了不少围城内外的人对于“如果离婚,夫妻曾经共同的财怎么理?”的热议。记者在采访中,甚至有金融界人士笑言:“《婚姻法》解释三的关注点,在民间都快变成‘小《离婚法》’了!让丈母娘们很纠结啊……”作为财经版,我们的宗旨就是让大家在任何时候对投资理财不纠结、要“HOLD住”(即一切尽在掌握、控制,很淡定之意)。本期,就离婚后,保险怎么处理给“丈母娘们”等纠结的读者支招,以避免离婚后产生保险纠纷。

  受益人是前夫/前妻怎么办?

  案例:

  “我和丈夫已经协议离婚了,可是我的保险还写着他是受益人,该怎么办呢?”25岁的卢女士和先生结婚一年后因性格不合分手,离婚后,她整理物品时才发现,曾经投保的一份寿险是将自己作为被保险人、前夫作为受益人。卢女士想知道,万一今后自己出险,受益人是前夫,那不是前夫白占便宜了吗?怎样才能公平地处理这份保单?

  专家支招:

  建议卢女士尽快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卢女士不变更受益人,保单不会失效,因为并无迹象可表明,前夫对她会产生道德逆选择。如果离婚后出险,根据保单上的原有约定,前夫仍可得到保险赔偿金。但事实上,这一结果可能有违卢女士离婚后的意愿。而且卢女士很年轻,才25岁,今后再婚的几率很大,一旦卢女士再婚后出险,前夫和现任丈夫之间还可能会因为这份保单发生纠纷,法院判定的结果也很难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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