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与保险公司,谁在撒谎?
陈红对合众人寿的说法非常气愤!“我是说如果我妈不愿意退保还有钱交的话,会说这话肯定是疯子”陈红表示:“我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不希望他们太辛苦,也不希望他们这把年纪了还去外面工地干活,所以我们每个月都会给他们一些钱,希望他们吃好点穿好点,以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就这样(都被)保险公司盯上了。要是买个(年交)两三千(元)的保险也就算了,关键是买的太多了!(保险公司)还伪造我家人的收入,在一个三线城市,农民一年有8万6千元的年收入真的是比白领还高了”。
事实真相到底如何?
从业务员梁平和投诉人陈红反映的情况来看,合众人寿已经明显违反了保监会的多个规定。第一,保监会规定投保单上的风险提示必须由投保人亲自抄写,但是该份保险的风险提示语却非投保人亲笔抄写;第二,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将保险收益与银行存款利率做比较,但是合众人寿业务员在接受采访时,都公开声称比存款利率高一个百分点;第三,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将自己的产品与其他保险公司做比较,而业务员梁平很清晰地传递了合众人寿的产品比新华保险好的信息;第四,保监会规定不得伪造投保人的收入情况,而合众人寿在明知投保人收入不可能达到8.6万/年的情况下,伪造其收入。
事关三农,农村保险市场应保护性开发
据公开资料,郧西是全国十大贫困县,2009年郧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为2930元,2010年郧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350元,2011年是3750元。在这样的低收入地区,让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留守农村老人,买高额、复杂的人寿保险产品,合众人寿于心何忍?
保险实务专家潘浩指出:我国保险产品的主要问题,是缺少面向低收入群体的保险产品,现行市场的产品主要面向中高收入群体开发,适合在城市销售。要更大程度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保险公司必须回归保险服务“穷人”的本质,开发适合低收入群体的保险产品,增强该人群抵御风险的能力,为社会和谐建设作出行业应有的贡献。而不是简单地将现有的“贵族”保险产品,向农村低收入群体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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