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13万重复参保人员中,3.18万人为省内重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0.47万人为重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2万人为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去年6月以来,陕西省各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中启用了身份比对查询功能,在人员新参保环节就开始核查是否重复参保,发现重复参保现象,就会及时提醒,告知参保人员转移合并个人账户,保证了新参保人员不再发生重复参保问题。对省内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省人社厅社保局去年12月已经作了专题部署,要求各级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今年3月底以前,按照职工意愿,保留一处,清理一处,核查清理完结,确保基金安全。
据悉,针对省内和跨省已经发生的未到龄人员重复参保缴费问题,人社部在今年即将出台相关政策,明确重复参保缴费问题的处理意见,国家政策明晰后,我省即可对以前产生的重复参保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进行转移、合并和清理,彻底杜绝重复参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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