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太原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政策规定,制定出台太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太原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与现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将提高
“十二五”以来,太原市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充分发挥,2011年和2013年两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时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太原市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也显着提高,“十二五”以来先后4次对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进行了大幅度提高,与“十一五”末相比,三项定期待遇分别增长了约900元、500元、400元。太原市已建立起符合国家生育保险政策、适合太原市实际的生育保险制度,实施范围已覆盖到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
今年,太原市将进一步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具体包括,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措施,加大困难企业帮扶力度,做好煤炭、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分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工作等。太原市将继续实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太原市还将加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和社保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转向人群全覆盖。同时,全面推行五险统征,推进网上业务经办平台向基层延伸,逐步实现远程待遇计发和资格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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