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记者从福山区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了解到,2017年福山区居民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2月12日正式启动,年满16-59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其他
社会养老保险的福山区户籍居民均可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7年参保人员仍按年度缴费,缴费标准跟去年一样,设500元、1000元、1500元、3000元、5000元5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增设最低100元缴费档次。
具体补贴标准为:一、参保人选择500元档次缴费的,区、镇各补贴30元,共计60元;选择1000元档次缴费的,区、镇各补贴75元,共计150元;选择1500元档次缴费的,区、镇各补贴120元,共计240元;选择3000元档次缴费的,区、镇各补贴200元,共计400元;选择5000元档次缴费的,区、镇各补贴300元,共计600元。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选择100元档次缴费的,区、镇各补贴20元,共计40元。居民年度内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档次缴费。二、纳入失地保障范围村的适龄投保人(已批准进入保障范围的人员),达到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的,在享受区、镇两级政府补贴的同时,再增加1倍的区、镇两级政府补贴。三、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个人缴费达到最低标准除享受普通居民政府补贴外,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的再增加补贴160元,三、四级的补贴60元。四、补缴保费和不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享受区、镇级政府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为定额补贴,投保人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财政补贴。
为了鼓励广大居民参保缴费,近年来福山区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居民基础
养老金领取标准已经达到每人每月165元。2017年福山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机制,将继续对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实施区、镇两级补贴。此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17年2月12日到2月28日,为期17天。不在集中投保期间参保的,参保人须持缴费手册和银行卡到福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4-5号窗口居民养老待遇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