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历城区人社局获悉,2017年将在历城区全面开展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全覆盖,有效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之忧,实现被征地农民的养老托底保障。
据历城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李红介绍,“2016年按照市里部署,在唐冶和原临港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共覆盖被征地农民19521人。截至今年2月底,已累计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4310人发放因征地缴费产生的养老金1388.53万元。”
为确保顺利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让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历城区积极调整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对新被征地农民,在享受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补贴的同时,鼓励个人和集体缴费,个人、集体缴费之和可按政府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50%缴纳,最低不低于20%。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和村(居)集体多缴,可以超过50%,但最多不高于此次征地得到的土地补偿安置费。
待遇领取规定,不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继续缴费,在年满60周岁时,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并领取。已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对应年龄的支付系数,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领取养老金。未满16周岁人员及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预存款账户,待符合参保条件后,将其被征地时社会养老保障资金按照相关程序记入本人相应社会养老保险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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