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单位组成的“消费养老”模式课题研究小组,对该模式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同时对首先提出并已经在探索“消费养老”的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公司的经营模式进行了解剖和分析,完成了“消费养老”课题研究报告。
所谓“消费养老”,就是商家在销售商品过程完成后,将销售收入按一定比例以奖励积分的名义返还给消费者,在此基础上将此积分纳入给消费者设立的固定消费养老投资帐号,进入此帐号的消费奖励积分转化的资金将会用于再投资予以增值,一定年限后再将此类增值的收益按协议返还消费者,并作为消费者补充养老保险的一部分来源。
报告指出,根据我国目前的金融体制、社会体制和养老体制,要实施“消费养老”模式,将会碰到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许可问题,能否获得社会长期认可及长期信用的问题,以及企业发展转型所要求的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等重大问题。
与此同时,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已过早地出现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危机,特别是养老资金来源相对单一而且收入不稳定、个人社会保障账户不充实等情况,因此对“消费养老”模式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据了解,目前我国养老保障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单位养老和社会养老三个基本类型,与其相对应的是,我国现行养老保障资金来源也分别来自家庭自筹(个人储蓄,包括子女提供的资金)、单位补助和政府补贴,社会资助三大类。
“消费养老”模式的提出,很有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全新的养老保障资金渠道或养老金筹措模式,即“消费—投资—养老”模式。报告指出,虽然目前这一模式仅在一些个别企业开展,但如能处理好相关关系并且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将很有可能演化成为政府和社会以及其他企业均认可、支持和效仿的一条可持续发展模式,从而成为我国目前养老方式的一个重要补充。
课题组建议,实施“消费养老”的企业首先要加强基础数据建设,不断完善产品应急方案,合理确定给消费者的返利和返利再投资的回报形成的收益率,同时要给消费者的返利全部转由或者部分转由专业性保险机构或者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经营,或者采取信托方式,以确保资金安全,并真正实现“消费养老”。
来自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人保部养老保险司、中国保险报等机构的专家对该课题研究超过给予充分肯定,并就金融市场准入风险、企业经营风险、养老金筹措运营等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这一新型养老模式给予关注,在适当时候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努力探索一条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的消费资本化路径和企业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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